21歲那年,跟五專交往4年8個月的女友分手。
分手前的情況也差不多,電話不接就是不接,
日子一天一天過去,電話那頭只有語音。
還記得那天是國慶日,一個月前就計劃一起去看煙火。
電話從早打到晚,依舊沒回應。
心想,再等下去也不是辦法,因此到了女友租屋處樓下,
單純的想著或許她工作正在忙,不方便接電話,
倘若工作結束回家看到我,或許會非常驚喜。
等8鐘頭等到難堪
這一等,是8個鐘頭。半夜兩點多,我看到她;
但不是一個人,而是牽著另一個男人的手。
她看到我後,不是驚喜而是驚訝,緊接著將身體瑟縮至街燈旁陰暗處。
我走了過去:「別躲了,我知道是妳。」
那位男性,看了我一眼,然後走到我面前說:「你哪位?」
我回:「她男友。你呢?」
那位男性回:「我也是。」
3人談話的場面很難看,那男人氣的走了。
女友焦急的猛撥電話,不斷嚷著:
「看看你幹的好事。」可想而知,我則是被轟回家。
接下來的日子,我常夜半夢中驚醒,就看著天花板失眠到早晨;
不斷想著到底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差勁,
才會被劈腿,最後還讓人責怪壞了好事。
這次分手,我不願意去她家等了;
深怕再一次看到相同的劇情,再次重創我的心。
分手就當不合適,不要管到底有沒有第三者,
也別去破壞別人的幸福。
太執著的想要知道答案,最受傷的還是自己;
那些答案即使知道了,也無濟於事,不如好聚好散,
默默的讓時間帶走哀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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